吴中区中心城区水环境提升工程环评公示

(发稿时间:2026-10-30)

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括

本工程对西塘河(石湖路-运河)、西塘河(跃进河-后村河)、农场河(吴中大道-跃进河)、大汶桥河(美之国小区段)、四号河(澹台湖闸站-宝带东路以北50m)、南干河(丹桂路-迎春路以西50m)、夏田港、马桶港、金家村河、钱家村河、跃进河(古塘河-宝南中心河)、12号河、黄泥浜、罗布箕河兴吴路段共计14条河道进行治理。主要解决河道淤积、坝梗现象,同时对破损驳岸进行修复。项目总计河道清淤疏浚约227088立方米,破损驳岸修复约2050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吴中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城南街道、长桥街道

联系人:陆逸飞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苏州吴环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霍工

联系电话:0512-65627869

电子邮箱:347824925@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

(1)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

(3)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4)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5)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附件下载 : 吴中区中心城区水环境提升工程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