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川新能源汽车技术(苏州)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重新报批)环评公示

【发稿时间:2026-8-11

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汇川新能源汽车技术(苏州)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重新报批)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括

公司拟投资500000万元,于苏州市吴中区东太湖路以北、苏旺路以东现公安编号为太湖街道东太湖路398号)购置243.78亩建设用地进行建设,利用自有新建厂房进行生产。项目用地面积16252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8827.1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49862.07平方米项目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696万套(包括新能源汽车电机184万套、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182万套、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102万套、新能源汽车电源102万套、新能源汽车底盘58万套、新能源汽车APU模块68万套)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汇川新能源汽车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东太湖路398号

联系人:周工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苏州吴环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工

联系电话:0512-65627869

电子邮箱:1441136746@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

1)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

3)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4)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5)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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