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比特新材料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年产笔记本电脑200万台、雷达80万件等项目全本公示

【发稿时间:2025-4-17】

 

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利比特新材料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年产笔记本电脑200万台、雷达80万件等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括

投资30000万元,租用苏州中吴润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善丰路333号新建5号楼(对应不动产权证幢号4,建筑面积9126.48平方米,作为生产车间)。新购置CNC加工中心30台、冲床20台、线切割机5台、纳米机10台、检验流水线4套、阳极氧化线2套、化镍线2套、发黑线2套、SMT组装流水线2条等,项目建成后年产笔记本电脑200万台、雷达80万件、全智能机器人组装件300万件、精密减速器组装件50万件。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利比特新材料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善丰路333号新建5号楼

联系人:陈总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苏州吴环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068013264

电子邮箱:ztycyy@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

(1)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

(3)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4)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5)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附件下载 : 利比特 - 全本公示.pdf